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城步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办字〔2013〕124号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城步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城步苗族自治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城步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建成
小康城步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确保 2020年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根据中央、省、市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主基调,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围绕建设湖南生态文化旅游强县、湖南风力发电第一县、中国南方乳业第一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目标,艰苦奋斗、奋力赶超、提速跨越,切实加快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努力谱写中国梦城步篇章。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始终坚持以改善人民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使全体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更优美的环境、更幸福的生活,真正实现全面小康。
2、坚持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制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认真做好监测、指导、督查、考评、认定工作,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项目化、实物化落实。针对小康建设指标体系,大力突破薄弱指标,稳定提高波动指标,巩固提升优势指标,确保在2017年实现小康程度达到85%,2020年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城步的目标。
3、坚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充分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团结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项目、资金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安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行区域分类指导和以县为主体的分类考评,将全省全面建成小康分类为长株潭地区、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四大区域板块,分中心城市城区、城乡复合型县市区、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三类进行考核。按照省里的分类和要求,城步苗族自治县属于大湘西地区板块和第三类考核范围即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主要目标任务是:2013年为全面建成小康城步开好局、起好步,到2017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具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大类24项监测评价指标目标任务见附件)。在2013年—2020年全省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工作考评中,进入第三类考核范围48个县(市、区)的第二方阵。
三、主要指标责任分解
(一)经济发展指标
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13年目标值11024元,2017年目标值17850元,2020年目标值21000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
2、人均财政总收入:2013年目标值1168元,2017年目标值2125元,2020年目标值2500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3、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2013年目标值≥67.43%,2017年目标值≥74.61%,2020年目标值≥80%。(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4、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13年目标值≥67.94%,2017目标值≥77.69%,2020年目标值85%。(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
5、贫困发生率:2013年目标值≤25.79%,2017年目标值≤13.34%,2020年目标值≤4%。(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统计局)
6、城镇化率:2013年目标值≥28.45%,2017年目标值≥37.91%,2020年目标值≥45%。(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
7、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2013年目标值≥43.78%,2017年目标值≥47.33%,2020年目标值≥50%。(责任单位:县工业经济开发区)
8、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2013年目标值≥38.39%,2017年目标值≥70%,2020年目标值≥100%。(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
9、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2013年目标值≥79.01%,2017年目标值≥113.86%,2020年目标值≥140%。(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
(二)人民生活指标
10、居民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目标值≥13716元,2017年目标值≥23800元,2020年目标值≥28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3年目标值≥3713元,2017年目标值≥7650元,2020年目标值≥9000元。(责任单位:各乡镇)
11、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013—2020年保持28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房产局)
12、人均储蓄存款:2013年目标值≥11260元,2017年目标值≥20400元,2020年目标值≥24000元。(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各乡镇)
13、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2013年目标值≥12.32%,2017年目标值≥13.28%,2020年目标值≥14%。(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广新局)
14、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2013年目标值≥44.35%,2017年目标值≥76.15%,2020年目标值≥100%。(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5、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2013年目标值≥67.58%,2017年目标值≥74.68%,2020年目标值≥8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社会发展指标
16、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2013年目标值≥86.3%,2017年目标值≥88.2%,2020年目标值≥90%;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13年目标值≥41.3%,2017年目标值≥46.3%,2020年目标值≥50%。(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7、教育发展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13年目标值≥68.71%,2017年目标值≥75.16%,2020年目标值≥80%;平均受教育年限2013年目标值≥9.56年,2017年目标值≥9.81年,2020年目标值≥10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8、医疗卫生水平:每千人拥有床位数2013年目标值≥2.34张,2017年目标值≥3.29 张,2020年目标值≥4张;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3年目标值≤13.14‰,2017年目标值≤12.49‰,2020年目标值≤12‰。(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19、文化发展水平: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2013年目标值≥0.65平方米,2017年目标值≥0.85平方米,2020年目标值≥1平方米。(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
(四)民主法治指标
20、城乡居民依法自治:2013—2020年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保持90%以上; 2013—2020年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保持95%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21、社会安全指数:2013—2020年目标值保持100%。(责任单位:县政法系统、县安监局)
(五)生态文明指标
22、单位GDP能耗:2013—2020年目标值≤0.72吨标煤/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23、环境质量指数:城镇污水处理率2013—2020年保持65%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2013年目标值≥86.25%,2017年目标值≥91.25%,2020年目标值≥95%;地表水质达标率2013年目标值≥56.25%,2017年目标值≥81.25%,2020年目标值达到100%;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2013年目标值≥36.25%,2017年目标值≥61.25%,2020年目标值≥80%。(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24、绿化水平: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2013年目标值≥1.64%,2017年目标值≥2.42%,2020年目标值≥3%。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13年目标值≥24.25%,2017年目标值≥25.25%,2020年目标值≥26%。(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规划建设局)
四、考评奖惩与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城步,是城步苗族自治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城步苗族自治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小康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联络指导、考核监测、奖评督查等具体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政府办牵头,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有关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相应成立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班子,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推进机制和工作格局。
2、强化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全面建成小康城步的各项责任。每个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对承担的考核任务指标进行摸底,找准指标任务存在的差距,就如何实现指标考核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特别是直接与小康指标相对应的责任部门,要进行重点监测,落实推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在9月底前制定好2013年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实施,确保为全面实现小康城步开好局、起好步。在年底前制定好2013—2020年的分步实施方案,报县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步实施,确保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确定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全面小康城步建设,如期实现城步全面小康梦。
3、严格考评奖惩。按照省里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三类县(市、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共5大类24大项33小项,以2012年的实现值为基数,以2017年目标值、2020年目标值为目标,确定年均增长目标,以每年的增长目标为标准,作为考核各责任部门的依据。成立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监测考核评估工作。建立全面建成小康城步监测评价指标推进工作奖惩机制,实行年度考核奖惩,对达到年度增长目标的指标责任部门,按指标权重乘以10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鼓励提前实施和提前完成,按年度指标超额完成任务的幅度比例进行排名,对前5名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三名各奖励4万元,第四、五名各奖励3万元。对未完成指标年度目标值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4、加强宣传引导。全县上下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统一步调,凝聚力量,县内各宣传舆论部门、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强化正面宣传报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成效、经验,推介先进典型。要在全县上下形成如期建成全面小康、奋力谱写中国梦城步篇章的浓厚氛围。
附件 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价指标及目标体系 类别 序号 监测指标 单位 目标值 权重 2012年 实现值 2013年 目标值 2017年 目标值 2020年 目标值 经 济 发 展 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2000年不变价) 元 ≥21000 5 10010 11024 17850 21000 2 人均财政总收入 元 ≥2500 7 963 1168 2125 2500 3 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 ≥80 8 65.63 67.43 74.61 80 4 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85 5 65.5 67.94 77.69 85 5 贫困发生率 % ≤4 4 28.9 25.79 13.34 4 6 城镇化率 % ≥45 5 26.09 28.45 37.91 45 7 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 ≥50 4 42.89 43.78 47.33 50 8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 % ≥100 4 30.49 38.39 70 100 9 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 % ≥140 3 70.3 79.01 113.86 140 人 民 生 活 10 居民收 入水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28000 7 12379 13716 23800 2800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 ≥9000 3271 3713 7650 9000 11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 ≥28 2 32 12 人均储蓄存款 元 ≥24000 2 10053 11260 20400 24000 13 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 % ≥14 2 12.08 12.32 13.28 14 14 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 % =100 4 36.4 44.35 76.15 100 15 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 % ≥80 3 65.8 67.58 74.68 80 社 会 发展 16 社会保障 发展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90 5 85 86.30 88.2 90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 % ≥50 40 41.30 46.3 50 17 教育发 展水平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80 4 67.1 68.71 75.16 80 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10 9.5 9.56 9.81 10 18 医疗卫 生水平 每千人拥有床位数 张 ≥4 4 2.1 2.34 3.29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12 13.3 13.14 12.49 12 19 文化发 展水平 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 平方米 ≥1 2 0.6 0.65 0.85 1 民 主 法 治 20 城乡居民 依法自治 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 ≥90 4 93 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 ≥95 96 21 社会安全指数 % =100 6 100 生 态 文 明 22 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 /万元 ≤0.8 4 0.72 23 环境质 量指数 城镇污水处理率 % ≥65 5 76.8 空气质量达标率 % ≥95 85 86.25 91.25 95 地表水质达标率 % =100 50 56.25 81.25 100 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 % ≥80 30 36.25 61.25 80 24 绿化 水平 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 % ≥3 1 1.45 1.64 2.42 3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26 24 24.25 25.25 26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