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超)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邵阳市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8月27日,邵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秋季邵阳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就邵阳市中小学秋季收费管理有关事项进行部署。
根据安排,邵阳市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为:小学一二年级的作文本费均为7元;三至六年级的作业本费均为10元,“一科一辅”限额70元,低于限额,按实收费;初中一至三年级的作业本费均为15元,“一科一辅”限额分别为100元、150元、260元,低于限额,按实收费。小学3-6年级不开设英语课的学校应减收英语课本费、音像教材费、英语同步练习费;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光盘按需自愿购买,其中,小学一年级5元/张(共1张),小学二年级及初中一二年级5元/张(共2张)。
邵阳市2019年秋季高中学校收费标准为:学费方面,省级示范性高中高一至高三年级均为1000元/生·期,其他高中高一至高三年级均为800元/生·期;书籍课本费方面,高一年级(省级示范性高中与其他高中标准相同,下同)331.11元,高二年级314.90元;作业本费各年级均为20元;“一科一辅”高一年级限额200元,低于限额,按实收费(下同),高二年级限额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限额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与教材配套的磁带、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学校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教辅材料管理;学校食堂要按照“保本不赢利”的原则,保证学生伙食质价相符,食堂不得对外承包;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缴费处、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公示牌(栏、墙)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收费秩序,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来源:邵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