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谢文远) 今年以来,邵阳市人社系统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邵阳市共有百余万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和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是防治贫困人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基础保障。为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各县市区将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畴。2018年邵阳市共102670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基本实现参保率100%。 邵阳市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补贴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孤儿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市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专项资金全额资助;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50%,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按照不低于当年个人缴费基数的30%给予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50%以上的资助。2018年财政补助缴费资助金额9459.13万元,实现贫困人口应补尽补。 为增强保障力度,邵阳市整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消除城乡待遇差别,使贫困人口享受普通门诊、特殊门诊、住院报销、大病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等更加公平普惠、规范统一的医保待遇。同时提高报销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到省、市、县、乡定点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对低保困难群众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降低50%;对罹患消化道肿瘤等4类9种疾病符合救治条件的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单病种定额包干结算后,符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它补充保险条件的,由相应渠道按政策给予补偿或补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对建档立卡的农民工尘肺病贫困患者实行定点救治,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补偿65%后,其余部分由财政专项救助资金支付,实现100%全额保障。
来源:邵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