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双清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严”的主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问题线索193件,谈话函询61件次,初核127件,立案97件,处分102人(其中党纪处分70人,政务处分41人,含双重处分9人)。立案查处情况:
1.人员构成情况:乡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23人,其他人员64人(包括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等部门),分别占立案总人数的14.70%、22.55%、62.75%。
2.单位构成情况:区直单位39人(其中区直机关17人、事业单位22人),乡镇街道21人,村、社区40人,其他2人。分别占立案总人数的38.24%、20.59%、39.21%、1.96%。
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7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2.41%;第二种形态6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16.98%;第三种形态24 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7%;第四种形态16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4.24%。
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发出“两单一书”等情况:任务提示单33份,问题清单8份,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2份,督办函26份,委托谈话29次。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双清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1月28日
来源:双清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