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况成能 艾文英)2月1日,“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市区资江南路正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这标志着邵阳市以市、县(市、区)、乡镇(场、办)、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全面建成。
近年来,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其中依托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或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建成了12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司法所或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在乡镇一级全部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普遍建成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这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均由热心公益的法律服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并在邵阳市固化出一套“3+X”服务模式:“3”,即每个平台必须履行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项基本和主导职能;“X”,即每个平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延伸开展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调解、安置帮教等其它法律服务项目。同时,邵阳市整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升12348电话热线平台的服务水平,优化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服务举措,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全面建成。五年来,邵阳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万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6.4万余起,举办法治讲座1.4万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8万余次。
“目前,邵阳市仅在村和社区一级就配备了法律顾问3628人,为基层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新华介绍。
来源:邵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