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了《邵阳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保障。
一是明确了举报范围及奖励条件。凡是群众举报该市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予以相应物质奖励。
二是明确了举报途径。凡是发现上述情况的群众可以通过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31”,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三是明确了举报受理内容。对属于食药监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四是明确了奖励金额。对举报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奖励500元至2万元;对举报其他行政违法行为,将奖励300元至2万元;对因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后须向公安机关移送并被提起公诉的,最高可奖励3万元。
《奖励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提升市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形成社会共治共管的良好局面,将进一步夯实邵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
(来源: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撰稿人:罗鹏飞、曾教练)
来源:邵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