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邵阳市卫生计生委透露,邵阳市将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基本医疗实施救治救助,帮助患者改善患者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此次救治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有邵阳市户籍;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曾享受过用人单位的一次性政策补偿待遇的患者不纳入本次救治救助);参加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四个条件。定点机构为邵阳市中医医院、邵阳市结核病防治医院、邵东县人民医院、武冈市中医医院,其中邵阳市中医医院为重症患者定点救治机构。 患者持本人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尘肺病临床诊断证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填写《邵阳市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患者审批表》。审核通过的,认定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当地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 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患者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对象的,救助资金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其他符合条件的患者救助资金按照80%的比例予以救助,患者个人按费用标准的20%付费,救助资金补助不超过5000元/年/人。2017年申请救助补贴的时间可追溯至2017年1月1日。(罗中利)
来源:邵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