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2016年邵阳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结果出炉,隆回县以75.8分的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奖励100万元;城步苗族自治县排名第二,奖励80万元;新邵县排名第三,奖励50万元。排名后三位的邵东县、新宁县、绥宁县则分别罚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
2016年,在邵阳市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下,邵阳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意识日益增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下一步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深入宣传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管理,提高保洁标准,全面纵深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切实改善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
来源:邵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