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开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宣传活动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于2018年5月2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于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城步苗族自治县制定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戴超丽副局长为组长的《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启动宣传贯彻实施工作。9月30日上午,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就业局、劳动监察大队、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等单位在全县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通过多种渠道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广泛宣传《条例》出台目的、实施时间和相关内容。
一是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局属各支部学习内容,督促二级机构领导带头学,相关人员集中学,各业务人员主动学,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与精神实质。
二是在儒林广场设立现场宣传点,面向广大群众发放《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手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现场条例政策解读。
三是通过广告屏投放,张贴横幅,政府网站和电视媒体等方式开展同步宣传。
活动当天,现场宣传点共接收群众咨询300人次,发放《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手册》等就业创业政策资料1000余份,并且现场向咨洵者进行条例解读,群众反响热烈,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接下来,城步苗族自治县将按照《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凝聚合力推动落实《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