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步苗族自治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后的组成人名单通知如下:
城步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第一总河长:
罗建南 县委书记
总河长:
杨博理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
杨映林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晓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任县河长办主任)
县级河长库长:
杨映林 县委副书记(担任巫水干流城步段、界背水河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赧水干流城步段河长、白云水库库长)
黄兆勇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线水河长)
谢卫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担任腊里溪河长)
邵杰县委常委、县武装部部长(担任款溪河长)
罗小林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岩里水河长)
王炉军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部长(担任汀坪溪河长)
方凯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假水河河长)
陈文华县委常委、县宣传部部长(担任白泥溪河长)
熊雪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大白水河长、渣冲水库库长)
张晓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渠水干流城步段河长、山头冲水库库长)
李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浔江干流城步段河长、西岩水库库长)
唐承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岩背水河长、温井水库库长)
刘晨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地阡水河长、小水冲水库库长)
李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清溪河长、沉江渡水库库长)
邓安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赤水河长、草溪冲水库库长、县河库总警长)
谢国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双溪桥水库库长)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马文高负责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成员:
周志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建国 县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唐 炎 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蒋绪智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德帮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
马立海 县商务和经信局局长(担任假水河副河长)
孟庆大 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赤水副河长)
马忠华 县财政局局长
周祖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 晔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曲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浔江干流城步段副河长)
张小明 县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赧水干流城步段副河长)
吴昌辉 县编办主任
戴超刚 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担任岩里水副河长)
杨万焱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汀坪溪副河长)
彭崇端 县水利局局长(担任渠水干流城步段副河长)
肖明文 县农业局局长(担任腊里溪副河长)
钟永华 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岩背水副河长)
段学理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担任白泥溪副河长)
杨其剑 县审计局局长(担任巫水干流城步段副河长)
兰支元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地阡水副河长)
杨进德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款溪副河长)
肖 音 县统计局局长
陈国雄 县畜牧局局长(担任线水副河长)
张可奇 县电力公司总经理
刘开祥 县水利局副局长(担任大白水副河长)
李武平 县水利局副局长(担任清溪副河长)
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每个由县领导任河长库长的河道明确一个或两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县级河长库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县级河长库长会议、开展河长库长河巡库,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今后,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変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附件1:县级河长库长设置方案
附件2:县河长流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 县级河长设置方案.xlsx
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