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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创新机制全面提升信访复查复核效能
时间:2013-06-27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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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县司法局传来喜讯,城步苗族自治县再一次荣获市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先进单位,这也是城步苗族自治县该项工作连续3年荣膺此项荣誉。城步苗族自治县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办公室成立于2006年,七年的时间里,我们始终坚持“重证据复查难案积案、重创新提升工作效能、依政策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和方法,共审理信访案件187件,在已审结的信访复查事项中,共变更、撤销15件;申请人主动撤回信访事项复查13件;经调解达成信访事项终结协议39件;信访当事人申请市人民政府复核信访案件12件,全部予以维持。极大地化解了信访矛盾,稳定了信访秩序,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政府树立了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权威。

  一是重证据复查难案积案。我们在承办历史遗留难案、积案时,积极采取“人稳案结”、依政策、重证据的原则,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稳定信访秩序,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武冈市戴某是因1958年错写标语和经济问题被认定清退的贪污和反革命份子。50年来戴某四处上访,要求落实政策。我办人员在接手该案件后,走访相关知情人,查阅六十年代县监委处分依据,对照当时精减人员的政策,查清了戴某在精减的前一年已被甄别平反复职,因而确定戴某不是“三错”结论的精减人员,不符合落实政策的范畴,在证据面前,息访了这桩几十年的难案。

  二是重创新提升工作效能。我办人员成功创新出调解、撤回申请机制,在全市率先实行《信访事项调解终结协议书》,即在县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办主持协调下,组织相关部门、村委会及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政策和法律,达成信访事项调解终结协议,并纳入法制刚性机构,确定其法律效力,使信访当事人心服口服,收效显著。在已办结的信访复查复核案件中,有39件经调解达成信访终结协议,有13位信访当事人经我们工作疏导后,主动撤回信访事项复查申请。

  三是依政策维护合法权益。在调解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如一的坚持在法律的前提下,以各种政策为依据,化解一件件信访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人造板厂一等残疾人刘某要求补发保健金和发放伤残护理费案,由于县人造板厂在2003年改制时,没有按照国家《破产法》的规定将残疾人的伤残保健金纳入企业改制项目中,我们通过与有关部门对接,网上查询,在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地解决刘某某的合理诉求,终于使得刘某曾奔波省、市、县三年久,请求补发和发放伤残保健金、护理费的合理要求得到圆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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