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城步站11月30日讯(通讯员 饶丽媛)11月27日,《城步苗族自治县县管领导干部离任档案工作审查制度(试行)》经过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正式开始施行,这是城步县档案工作的一个创新之举,也是全国首创。
档案工作审查对象为县属乡镇(场)和县直机关党政各部门、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县属国营企业的党政正职,机构改革中撤、并、转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审查内容包含五项:一是任期内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应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二是离任时单位应完成当年度的档案工作年检年审;三是离任前应将任期内涉及档案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办结完毕;四是离任前应将任期内公务活动文书及借用的档案清退移交给单位综合档案室;五是机构改革中撤、并、转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离任时,应负责组织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完成档案验收移交工作。县重点项目指挥部常务指挥长属于县管领导干部的离任时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县档案局配合,具体由县档案局进行检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离任或者暂缓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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