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名单的公示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规定,现将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801名人员予以公示。
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调查、检查或者收集证据,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纠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和检举。
监督电话:0739-7611865
附件:绥宁县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名单
绥宁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2日
绥宁县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名单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