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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3-06-21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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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图1)

绥防〔2023〕8号

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图2)

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防指、各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和汛情发展趋势,按照《绥宁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自6月21日18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IV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和抢险力量预置等工作,突出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切坡建房点、尾矿库、非煤矿山等巡查防守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图3)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图4)

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图5)

绥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6月21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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