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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防范遏制野外用火的通知
时间:2022-12-02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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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防范遏制野外用火的通知

各村(社区):

受持续高温干旱极端天气影响,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各村(社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极限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好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持久战。根据当前情势和及上级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22年10月31日,森林防火重点防护期,凡发现野外用火的村(社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护林员罚款300元,村(社区)罚款5000元;凡着火面积超过1公顷的,村(社区)书记停职专抓森林防火工作,停职期间一个月内,再次发生森林火警免职处理。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6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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