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核查,截至2022年4月,经统计绥宁县货运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审179户,客运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审48户,客运年审过期车辆46台。检测、审验,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且不具备安全生产运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我局决定对取得《道路运输证》未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个人),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存疑车辆携带相关证件到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进行核实,查证。
特此公告!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6日
绥宁县客运业户证照清理台账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