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住建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
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县建筑公司,绥宁县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暴发态势。清明将至,人员流动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巩固绥宁县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绥。确需出绥的,必须经所在项目的负责人批准,建立外出台账,并向项目所在地乡镇(社区)报备。确需来(返)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1天向目的地乡镇(社区)报备,加强来(返)绥人员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如实填报旅居史。对来(返)绥宁人员要严格落实“入绥即查、入绥即检、入绥即管”,严格落实100%测体温、100%佩戴口罩、100%查验健康码、100%查验行程卡、100%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坚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人。
二、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坚持“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举办聚集性祭祀祭扫活动,不进行家族性、宗族性聚集扫墓,不在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倡导采取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表达追思和美好祝愿。
三、各建筑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筑工地须指定专人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实施闭环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广大工友清明期间不返乡祭扫。加强值班值守,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