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邵商网 > 新闻 > 区县新闻 > 绥宁县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电梯检测方式试点的公告
时间:2022-03-17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湘市监发〔2021〕155号)、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邵阳市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邵市监字〔2022〕6号)文件要求,经本局研究决定,现就申请入驻绥宁县开展电梯检测工作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开展检测前须持邵阳市市场监管局签署意见(出具的证明文件),明确在绥宁县开展电梯检测试点工作,再到本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备案。

二、应提交的申请报告和申报材料:

1、企业资料:营业执照及检测核准资质证件原件。

2、办公区域:一是在绥宁县长铺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达到80平方米,按照高效、便民、快捷的原则,办公场所必须设在门面或写字楼内(办公楼),办公区与生活区不能混在一起;二是签订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3、人员配备:必须明确长驻固定申报检测受理工作人员一名及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员两名,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查验。

4、设备设施:检测必备的仪器。

5.管理体系:受控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三、进入绥宁县开展电梯检测机构的单位名称、出具检测报告书的单位名称、收费票据的单位名称,三个名称必须一致。开具的发票必须是正规的纳税票据,依法缴纳税款,检测费用收缴单位必须为对公账户。收费标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低价、变相降价、恶性竞争、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一家检测公司只允许在本县设立一家检测点(站),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

五、检测公司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及时上传检测信息至监管平台。

结合绥宁县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研究,为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和规范市场竞争,进入绥宁县的电梯检测机构备案时间截止为2022年3月23日。本局将安排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本局研究同意后将入选名单公开公示。

特此公告!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Copyright © www.shaoshang.cn,All Rights Reserved. 邵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