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建筑工地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绥宁县各建筑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省外防输入的压力不断加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从严从实做好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作为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3月12日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县商情防控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精准的措施,毫不松懈抓好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二、抓好工地一线管控,确保守牢防线
(一)实施封闭管理,严格人员进出场管控
1.各项目要采取封闭式管理,除必要的生产、生活、防疫要求外,严禁人员随意进出。
2.各项目要在所有出入口及实名制通道口设置疫情防控管理岗,安排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带班,做好人员进出管控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进出施工现场的,要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查验、一登记“四个一”管理要求,即“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记录、疫苗接种记录,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所有人员每次进出施工现场均要详细登记。
3.对居住在工地内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要做好人员集中管理,严禁私自外出;对居住在工地外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要督促强化个人行程管理,采取工地、宿舍“两点一线”工作制,减少暴露接触风险;工地内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均要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少聚集、不聚集的防疫要求,减小交叉感染风险。
(二)做好人员排查,按要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1.各项目要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开展详细排查,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筛查出的中高险人员,要及时登记,报项目所在地社区备案,并按要求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2.各项目要按要求积极主动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联系对接,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3.人员排查中发现存在需要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要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并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到指定的符合隔离条件的场所进行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存在异常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立即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4.落实建筑施工人群底数信息导(录)入工作,将建筑施工人员纳入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范围,检测频次为每周一抽检,原则上不低于全员检测的25%,且不重复。
(三)严格各项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
1.全面应用“健康码、行程码”。各建筑工地在大门口要设置“健康码、行程码”,配备专职人员监督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先扫码后方可进入工地。
2.严格日常消杀管理,每天分时段至少2次对办公区、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施工现场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广普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疫情防控四大措施,提高现场人员防范意识。
4.严格现场人员聚集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项目管理会议、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安全教育时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1.各项目要做好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紧急临时隔离场所的设置,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实景演练。
2.加强与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社区、医疗机构对接联系,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1.绥宁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摸排表
2.绥宁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流动台账
3.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核酸检测台账
4.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外来人员登记台账
5.绥宁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统计表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8日
1绥宁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摸排表(样表)
2绥宁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流动台账(样表)
3绥宁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核酸检测台账(样表)
4绥宁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外来人员登记台账(样表)
5绥宁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统计表(样表)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