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湘人社规(2021) 13号)文件要求,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现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1家企业稳岗补贴5820.91元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人社局0739-7602388 财政局0739-7617366
附件: 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拨付表(第三批)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