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成果
听证会公告
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完善土地地价体系,规范土地交易市场,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12条、13条、14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绥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8:30。
二、听证会地点:绥宁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权益股报名。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五、联系人:杨来贵联系电话:13637395707
特此公告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9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