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因超速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5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绥宁县境内国省道公路交通违法取证抓拍设备进行公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绥宁县国省道公路违法抓拍设备点位如下: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