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绥宁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责任心强,无吸毒史及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期间出生)。
(四)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身心健康,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二)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符合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休息)。
报名地点:绥宁县公安局办公楼3楼一村一辅警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填写《绥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报名表需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二)考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安业务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2. 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 体能测试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计算成绩。男子测1000米长跑,女子测800米长跑。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因素出现职位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聘用合同签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的签定、终止、变更、续订、争议和解除以及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四、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每人每年预算经费5万元(含工资、保险、服装、管理、培训等费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报名、笔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绥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绥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1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