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发〔2018〕7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扶贫办现场调查和综合评审,拟定绥宁县莳竹环保碳厂、绥宁县水口乡曲溪竹筷厂、绥宁县联发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小乡村食品有限公司、绥宁县武阳镇优源电子厂、绥宁县旺财环保机制碳厂、绥宁县华达楠竹加工厂、绥宁县晶宁竹业、绥宁县田段竹木加工厂、绥宁县水口乡竹木制品厂、绥宁县金屋塘镇鹏宇环保机制碳厂、绥宁县红岩镇谢家村谢家鑫兴碳厂、绥宁县剑兰鑫竹木加工厂、绥宁县胜德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为绥宁县2020年度第四批扶贫车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2020年1月12日-2020年1月19日)。如由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反映。
电话:7611137、15180944680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