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财预【2019】247号文件精神,2020年绥宁县“贫困地区”送戏下乡任务150场,每场5000元整,为满足广大文艺团体的愿望和公平、公正的要求,确保今年“贫困地区”送戏下乡活动顺利进行,特此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30日至8月3日
节目排练时间:8月1日-8月16日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县文旅广体局艺术股
联系人:刘文清电话:0739-7619018
三、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具有文化部门颁发的演出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国有戏曲院团和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和省文旅厅官方网站注册的民营院团优先。
(三)连续三年为政府送戏下乡的团体,每年有加分。报名参加送戏下乡的单位必须提供本团演员花名册。(至少16人)。
四、节目审核
(一)参与审核的节目内容必须是健康向上的必须是歌颂党、歌唱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传统戏曲、经典地方戏曲和少量的歌舞等。
(二)演出时间必须90分钟以上,传统戏曲节目必须在60分钟以上,并且有乐队伴奏。
(三)报名单位于8月20日前在文化馆三楼进行节目审核,审核顺序按抽签的顺序进行,主审传统戏曲节目。
五、录取方法
1、报名单位的节目由专家评审打分,满分100分,基础分60分,未达基础分的不具备承接资格,超过基础分的取前4名,作为承接主体。场次分配酌情再定,以正式通知为准。
2、对没录取的单位排练等费用,本局不负责承担。
六、场次分配
场次分配按专家评审的分数确定第一名60场,第二名40场,第三场30场,第四名20场。
七、演出管理
1、管理主体:送戏下乡工作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管部门艺术和社会文化股牵头负责实施,并对演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管理办法: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管部门按照财政对政府购买的相关要求以签合同的形式进行规范,结合演出计划,对照演出重要节点视频和承接单位盖章的演出日志登记表,进行逐场审核管理。12月底由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汇总该地区演出总场次报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备案。
八、考核验收
送戏下乡演出过程中考核验收组不定期下乡检查承接单位的演出,或按演出地的电话核实,是否参与了演出和演出质量和时长,根据演出地盖章和演出照片和视频(1-2分钟)的审核确定任务是否完成。对那些不按要求完成演出任务和弄虚作假者坚决不付款,考核验收组长:尹晓光成员:刘文清、王雷、王琪鑫。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7月28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