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彻底清理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不锈钢、工模具钢等钢坯(锭)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
2019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联合组成督导组,对全国20个重点省份2018-2019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今年3月,工信部等7部委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钢铁行业要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对使用中(工)频炉企业的监管,坚持对“地条钢”实行“零容忍”,持续规范生产秩序;针对企业取缔中(工)频炉后私自新上电弧炉的问题,有关地区要立即整改到位;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彻底清理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不锈钢、工模具钢现象,2020年12月31日后,此类问题国家均按照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处置。
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的要求,现就我省清理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不锈钢、工模具钢等钢坯(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清情况
为防止企业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等钢坯(锭),去年省工信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湖南省境内企业使用中(工)频炉生产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初步摸清了本地区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企业、实有台数、生产能力等情况。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各市州工信局要在去年摸排的基础上再次对使用中(工)频炉的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不锈钢、工模具钢等钢坯(锭)的情况,做到不留死角、全覆盖,彻底摸清本地区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企业情况,于7月30日前将《湖南省工业企业使用中(工)频炉生产情况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
二、认真甄别,彻底整改
各市州工信局在对本地区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企业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要组织有关钢铁专家,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5个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及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对企业是否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不锈钢、工模具钢等钢坯(锭)进行甄别,经专家确定属于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不锈钢、工模具钢等钢坯(锭)的企业,要立即取缔并按照“四个彻底”要求拆除到位,确保在2020年10月30日前彻底清理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不锈钢、工模具钢现象。针对企业取缔中(工)频炉后私自新上电弧炉的问题,有关市州要立即整改到位。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
各市州工信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使用中(工)频炉生产的日常监管,建立用电分析机制,对用电异常的企业要深入分析原因,一经发现生产“地条钢”、不锈钢、工模具钢等钢坯(锭),要坚决予以取缔。2020年12月31日后,各市州再出现此类问题,将按照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严肃处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工信厅将于今年下半年对相关市州清理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不锈钢、工模具钢现象进行抽查。
联系人: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吴新建
联系电话:0731-88955379
邮箱:137190329@qq.com
附件:湖南省工业企业使用中(工)频炉生产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23日
附件:
湖南省工业企业使用中(工)频炉生产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中(工)频炉
生产能力(万吨/年)
主要产品产量(万吨)
生产状况(生产、停产)
备注
吨位(吨)
数量(台)
注:此表填报范围包括本地区所有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企业(不局限于使用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不锈钢、工模具钢等钢坯(锭)企业)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