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绥宁县武阳污水处理厂招投标代理工作需要,经集体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同意,决定公开邀请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以公开、择优的方式确定上述工程的招投标代理服务机构。
一、报名条件
参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湖南省内正常执业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且在湖南省住建厅登记备案;
2.近三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近三年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4.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相应数量且具备一定职称、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二、比选方式
以竞争性条件方式进行比选。按本公告规定的比选内容及相应的评分办法确定三家初步入围机构,在三家初步入围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正式代理机构。
三、比选内容
1.近三年内获得省、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评选的从业荣誉、信誉情况;
2.近一年内代理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情况;
3.近三年内代理环境保护、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工程)工程的业绩情况;
4.进入本单位前期公开征集的项目服务单位数据库的情况。
5.本项目代理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及不良记录情况。
(以上条款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本公告发布日为计算节点)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一)资料
1.承诺书;(1)依法依规服务;(2)依法依规维护委托单位权利权益;(3)项目从业人员力量、技术保障及具备相应从业资格。
2.工商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本项目拟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执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资信及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
(1)公司历史沿革、人员构成、组织机构、部门设置等;
(2)主要制度,如财务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
(3)机构内部报告审查流程及质量保障措施;
(4)申请单位及主要成员获得的荣誉和行业相关奖励。
4.近一年内的2000万元以上(含)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代理业绩及近三年内的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管网工程)代理业绩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获得省市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信誉等级情况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企业、公司法人、本项目负责人、公司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是否有过不良记录、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记录证明材料。在绥宁设立分公司的,须一并提供以上材料。
(以上需要加盖公章的,不包括分公司公章)
(二)要求
1.按要求提交的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一式2份;
2.所有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
3.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4.不接受分支机构和委托人非本项目负责人报名。
五、公开比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6日起至7月9日(每天报名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绥宁县党校院内(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
4.联系人:赵先生、苏先生、匡先生
5.联系电话:15073913411、18169397951、15084965972
(二)初步审查。由本单位随机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是否符合本公告要求进行审查,淘汰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
(三)条件比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比选内容及相应的比选办法,组织相关评审人员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比选资料进行对照性审查评比打分。以综合评比得分情况确定三家不排序的初步入围机构。
(四)确定服务单位。由本单位通过民主公开的方式从三家初步入围机构中随机抽取确定一家最终服务代理机构并公布。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6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