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河道管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绥宁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同意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的《巫水河、蓼水河、通道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见附件。
二、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工程安全的建设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三、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巫水河、蓼水河、通道河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蓼水图册1118-2(1).pdf
蓼水图册1118-2.pdf
巫水绥宁县河段管理范围划定图1118(1).pdf
巫水绥宁县河段管理范围划定图1118.pdf
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19年11月21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