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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曝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11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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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绥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多个部门成立联合行动工作组,通过前期的排查、集中整治,现集中发布一批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农产品及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

一、绥宁某食堂分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2019年2月26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绥宁某食堂分公司监督抽检发现,其于2019年2月18日购进的“桂林米粉汤料”1件(10袋/件)、“多味雪菜”4件(7.5kg),货值金额196元,经检验不合符食品安全标准。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96元、处罚款32804元的处罚决定。

二、绥宁县某服务部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案

2019年3月18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绥宁县某服务部自2019年1月30日起承包某学校食堂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至案发时止,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李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2019年8月5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李某经营的小米椒、茄子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发现,其经营的小米椒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处罚款人民币20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某幼儿园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案

2019年9月27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幼儿园进行了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厨房操作间发现开封备用的海天酱油老抽王1瓶、已开封待用的龙口粉丝1袋、“杨丽娟”蒸肉米粉3盒,冰箱内发现家乡豆豉1袋均已超过保质期。为此,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幼儿园进行了立案调查。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五、某幼儿园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2019年9月26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进行时发现,该幼儿园厨房操作间灶台上一包开封待用的“鲜之惠”鸡鲜精调味料和储物架上存放备用的30捆“美猴”牌碱面条未按规定标示生产日期。为此,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幼儿园进行了立案调查。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六、肖某违法从事食盐批发经营案

2019年8月27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肖某未依法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许可,即购进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出品的“益盐堂”精制碘盐5吨开展批发经营,至案件时止已销售0.5吨。对此,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肖某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其用于非法批发经营的食盐4.5吨。此案在进一步调查深挖中。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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