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国土部、国家林业局等七部委联合开展的“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要决策部署,现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19〕10 号)、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桑自然保护区、花园阁湿地公园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会议纪要》(绥府阅〔2018〕6 号)和绥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绥生环委办〔2017〕3号)的文件精神,已经完成了“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部分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自2016年以来,结合国家环保部遥感监测和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自查行动,发现绥宁县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共7处。截止目前,已经完成了5处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截止2019年7月已完成整改任务5处,分别是:
1、牛排山风力发电站建设项目违规堆放土方问题。2014年12月,牛排山风力发电站建设项目建设方在绥宁县和城步县交界处牛排山地段建设风力发电站,越界在黄桑自然保护区境内违规堆放土方破坏林地16.1亩(110°10′0.135〃E,26°24′30.166〃N,为实验区),项目环评号为湘环评(2013)107号。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经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即违法活动停止、处罚执行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和生态修复到位。
2、黄坪公路建设项目违法施工问题一。2015年9月开始,黄坪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方在其施工过程中,于2016年4月起擅自将修建公路的弃土堆放在路边山场(110°1′26.895〃E,26°21′27.754〃N,为实验区),施工违规堆放土方面积4.8亩,导致自然保护区林地破坏,产生了以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为主的生态破坏。其环评号为湘环评(2014)61号。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经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即违法活动停止、处罚执行到位、生态修复到位。
3、黄坪公路建设项目违法施工问题二。2015年9月开始,黄坪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方在其施工过程中,于2016年4月起擅自将修建公路的弃土堆放在路边山场(110°1′8.184〃E,26°19′31.684〃N,为实验区),施工违规堆放土方面积3.0亩,导致自然保护区林地破坏,产生了以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为主的生态破坏。其环评号为湘环评(2014)61号。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经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即违法活动停止、处罚执行到位、生态修复到位。
4、德茗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问题。2015年6月,德茗庄建设项目在原黄桑乡磨石村“塘口”开建,非法占用了自然保护区林地面积5.8亩。其地理坐标为110°6′55.75〃E,26°29′33.488〃N,为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该问题的发生给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经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即违法活动停止、处罚执行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和生态修复到位。
5、老龙塘风力发电站建设项目违规堆放土方问题。2016年12月,老龙塘风力发电站建设项目建设方在绥宁县和城步县交界处的老龙塘等地施工建设风力发电站过程中擅自在黄桑自然保护区境内违规堆放土方面积达2.5亩,地理坐标为110°5′34.661〃E,26°21′32.39〃N,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项目无环评手续;违规堆放土方行为给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经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即违法活动停止、处罚执行到位、生态修复到位。
二、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湖南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三、监督电话:
0739-7611063(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739-7540365(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突出环境问
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示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19日,共5日。
五、受理部门: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湖南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