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绥宁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我局拟聘用2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县司法局做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报名条件: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大专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即2017年和2018年度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9年度毕业正在实习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20-24岁,男女不限,本县户籍;
3、熟悉电脑办公系统操作,有扎实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相关专业毕业证或资格等级证。
二、招聘报名、招聘职位和招考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6月5日;
2、报名地点:绥宁县司法局四楼政工室;
3、招聘岗位:社区矫正辅助类岗位2名;
4、专业要求:社区矫正及相关专业者优先;
5、报名须带毕业证(2019年度毕业的提供学校证明)、身份证和相片两张;
6、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县司法局6楼会议室;考试方式:按岗位需要进行面试或笔试或相关技能测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聘用;
7、咨询电话:0739-7608572。
三、见习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1、见习期限最长为壹年,见习考察期为一个月,通过考察期即可与用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年一签,由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管理;
2、见习工资按月发放,大专毕业生见习工资2200元/月,本科毕业生见习工资2400元/月
3、给予见习高校毕业生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缴纳,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 宁 县 司 法 局
2019年5月30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