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邵商网 > 新闻 > 区县新闻 > 绥宁县
绥宁县2018年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自评报告
时间:2019-01-02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邵阳市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市办要求,绥宁县对2018年绩效考核自评工作高度重视,绥宁县委主要领导召集了由县委常委及各责任单位县级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绩效工作调度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对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县市区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发〔2018〕21号和《关于调整2018年重点工作绩效评估部分指标的通知》邵市办发电〔2018〕94号,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请审查。

一、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提供组织保障。绥宁县委、县政府领导调度重视绩效考核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改革绥宁县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主任,绥宁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主任,绥宁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副主任,绥宁县人大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协办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人社局局长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人社局。

(二)精减指标,体现考核实绩。按照定量与定性、共性与个性、显绩与潜绩相结合的原则,在抓好常态性工作提供基本保障、抓好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的基础上,突出考少考精考重点,慎用“一票否决”,设置精要务实管用的评估指标,体现考核工作实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导向。县绩效办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结合征询相关单位的建议,对2018年县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在县考核结果运用中,强化了单位内部考核功能,新增了单位内部绩效量化考核实施方案模板。

(三)分解指标,实现市县对接。市方案下发后,为了能明确指标责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绥宁县绩效办下发了《关于明确2018年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责任的通知》,根据市属县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支撑单位,并将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作为市属县直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运用平台,提高考评效率。为了能熟练使用绩效管理信息平台,4月中旬,绥宁县绩效办组织了绥宁县绩效管理信息平台业务培训,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单位的绩效工作分管领导和单位绩效工作人员参加,由上海元方公司技术员进行现场培训。依托全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优化绩效评估信息平台,整合利用相关部门数据信息,简化考核流程,推进绩效评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二、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

(一)高质量发展(31分,自评得分30.5分)

1、 地区生产总值(7分,自评得分7分)。①GDP增速:目前累计增速为7.5%,预计全年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②GDP总量:预计全年累计实现93.7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ƒ相关经济基础性工作:⑴新增“四上”单位个数:完成新进25个;⑵财政八大支出:预计全年平均增速20%;⑶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预计全年平均增速30%;⑷相关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预计全年平均增速35%;⑸工业用电量:预计全年平均增速32%;⑹工业增值税:预计全年平均增速38%;⑺建筑业总产值:预计全年平均增速-10.5%;⑻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预计全年平均增速9.5%;⑼电信业务量:预计全年平均增速150%;⑽邮政业务量:预计全年平均增速22%;⑾商品房销售面积:预计全年平均增速90%。预计完成目标任务。

2、财政收入(6分,自评得分5.8分)。①增速:2018年县人大通过的绥宁县财政收入预算任务为59465万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税务部门40312万元;财政19153万元。上半年,邵阳市政府对绥宁县财政收入进行了一次调减,调整后的收入总额为5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48%,非税收入限额14300万元。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市平均增速预计为8%。截至12月25日绥宁县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7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9%,为市里下达调整任务的85.44%,同比下降10.73%。其中:税务部门完成38612万元,为年初预算95.78%,为市调整任务的90.43%,同比增长9.67%;财政完成10090万元,为年初预算52.68%,为市调整任务的70.56%,同比下降47.85%。预计绥宁县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为49400万元,同比下降9.5%,没有完成目标任务,预计扣0.2分。②质量: 按照市里非税占比不高于40%的要求,截至12月25日,绥宁县非税收入为10090万元,同比下降47.85%,非税占比为37.93%,在控制线40%以下。

3、产业投资(5分,自评得分4.8分)。①增速:绥宁县产业投资增速超过全市产业投资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②结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占产业投资的比重均达到去年水平,两类投资2017年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8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③固定资产投资:2018年1-11月绥宁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378583万元,同比下降5.4%,下降幅度大幅减少(9月下降24%,10月下降14%,11月下降5%),预计全年会正增长,仅达到全市平均增速度,扣0.2分。其中国有投资159652万元,同比下降4.9%,非国有投资218931万元,同比下降5.8%,民间投资198250万元,同比增长14%,按产业项目分第一产业投资完成51739万元,同比增长9.6%,第二产业投资117047万元,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投资209797万元,同比下降23.5%,工业投资完成117047万元,同比增长49%,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完成54199万元,同比增长12.3%,高科技术产业投资完成1958万元,同比增长16%。

4、研发投入(5分,自评得分5分)。①R&D经费投入2.95亿,增长13%,达到市定增速,总量达到市定总量目标值。②财政科技支出1100万,超过全市平均增速。完成了目标任务。

5、技术创新(4分,自评得分4分)。高新企业数量:2018年度绥宁县高新企业数为4家,已经完成了4家(丰源公司、惠康公司、银山公司、贵太太公司),增速17%。发明专利申请量:2018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成功30件,超任务数1件,比上年增长15%。完成了目标任务。

6、城乡居民收入(3分,自评得分2.9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收入绝对值高于同类地区平均水平;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仅达到同类地区平均增速,扣0.1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7、重点民生实事(1分,自评得分1分。):绥宁县承担的13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都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任务。

(二)三大攻坚战(30分,自评预计得分30分)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0分)。① 综合债务率:通过认真清理清查,按照省财政厅2018年3月份对全省债务进行清理的要求和统计口径,全县政府债务总计为349934.2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债券资金)224452.15万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21312.14万元,其他需要关注的债务4170万元,绥宁县2018年没有新增贷款。今年上级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风险提示管理,季度未会对达到提示线以上的地方发出风险提示,2018年绥宁县没有收到财政部、财政厅的风险提示,绥宁县债务属安全范围,风险可控。②防范民间非法集资: 绥宁县已按要求完成各项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全年未发生因非法集资风险未立案造成的集访事件;县内2018年期初陈案数量为“0”,年内新增陈案1起,当年内化解陈案数量为“1”,陈案化解率达100%。ƒ违法违规融资行为:2018年绥宁县加大地方金融监管力度,切实落实新型金融业态监管措施,做好非法集资、民间融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专项整治各方面工作,圆满完成了指标任务。

2、精准脱贫(10分,自评得分10分)。①年度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年初省办下发绥宁县2018年减贫指导性计划19842人,计划出列贫困村63个,经县乡村三级严格组织贫困退出工作,绥宁县2018年贫困人口脱贫19843人,出列贫困村63个,为年初任务的100%。②作风建设年工作情况:制定出台了《绥宁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绥宁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对全县32个单位2013年1月-2017年9月安排的扶贫资金(包括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为期二个多月的全面检查。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4起,处理193人,警示约谈18人,提醒谈话54人,批评教育9人,诫勉谈话41人,党纪政务处分7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缴违纪资金197.139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2.686万元,印发通报10期,通报曝光63人。完成了目标任务。

3、污染防治(10分,自评得分10分)。①大气污染防治:PM2.5、PM10年均浓度比去年分别下降16.2%、16.7%,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4%,提高了6.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护期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5%、2.1%,特护期优良天数比例为87.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无重污染天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了湖南中集竹木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丰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2个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县内无焦化、电力、水泥、有色冶炼、陶瓷等重点VOCs大气污染行业,无治理项目。完成禁燃区划定、投资100万更换了大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监测能力建设基础性工作得到提高。②水污染防治:国控“水十条”考核断面河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辖区省控考核断面游家湾断面达标率100%,绥宁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达标率100%。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对虾子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长铺村预制板材厂进行了拆除,对虾子溪一级保护区内姚乐菊等三家豆腐加工点关闭到位,对虾子溪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绿洲神泉矿泉水厂等6家企业进行关闭,建成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栏,建成饮用水源一、二级区生活污水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成农田退水收集工程;绥宁县无黑臭水体,完成主要水污染物减排任务,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了工业污染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扩容,日处理生活污水由原来的1万吨增加到2万吨,处理后废水排放由一级B标提高到一级A标;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完成了陶柏林养猪场、尹华辉养猪场、和平养猪场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完成了55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了全县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ƒ土壤污染防治:绥宁县地表水重金属特征污染指标锑的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没有出现超标情况;绥宁县2018年无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治理任务;完成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完成土壤及重金属项目年度任务。

(三)党的建设(25分,自评预计得分24.65分)

1、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工作(6分,自评得分6分)。①基层党建: 抓严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双述双评”,进一步压实支部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全县2018年度“五化”达标支部300个,占比45.5%。投入465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村级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布置。抓实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高。目前,全县3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均已整顿提升销号。把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基础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督导,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严格按要求落实基层基础保障。严格按标准足额及时下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基本报酬从按照上年度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提高到2.5倍,提标后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其它职数内村干部报酬分别达到1920元、1728元、1344元。大力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工作,抓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及时调整县级领导挂点和联点村,全县有脱贫任务的村(社区)全覆盖派驻驻村工作队,严肃扶贫帮困工作纪律,对驻村工作队实行召回制,2018年更换、调整驻村工作队员13人,召回驻村帮扶工作队员1名。深入开展贫困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排查,及时调整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要求各乡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贫困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建立专门台账。今年来,累计调整贫困村党组织书记6人。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绥办发[2018]4号,开展了村级集体经济专题调研,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选人用人工作全程监督、全面监督要求。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报经上级批复同意,绥宁县调整任用县委管理干部8批次132人,其中新提拔28人,重用16人,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切实落实“凡提四必”、请示报告制度等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格职数控制,坚决杜绝边消边超、先消后超,无因违规选人用人问责或导致出现负面舆情、负面影响的情况,无领导班子不团结的情况。积极做好2018年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服务。绥宁县包括4名省管干部在内的50名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按照时间要求在2018年2月前完成了填报工作,其中首次填报的4人,继续填报的46人。今年以来,进入选拔任用副处级领导干部考察任用程序的2人,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考察任用的1人,无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的情况。ƒ人才工作:6月12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情况专题汇报,研究决定了绥宁县人才工作开展的一系列具体工作安排。设立了500万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300万工业园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共计800万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了人才培养、引进、开发、资助、奖励及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和《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六项工程的实施方案》情况。出台各类文件,落实人才工作。绥宁县现有科技副县长1名、省派科技特派员3名、“三区人才”18名、市派科技特派员11名、县派科技特派员63名,培训适用技术人才1953人。开展人才工程、人才项目、人才评选、政策创新情况。实行政策创新,推动人才工作。3月1日,绥宁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绥宁籍2018年应届毕业生座谈会”,鼓励应届毕业生扎根绥宁,服务家乡。6月12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了高学历选调生引进工作相关政策,开启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新尝试。根据县域教育工作需要,面向县外选调教师,8月23日,发布《绥宁县2018年面向县外选调在编在岗教师的公告》,共有39名市内外绥宁籍教师报名,现已选调安排11人,其余人员选调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10月底,在全县各行各业开展“爱国奋斗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筛选出3名先进典型上报市委组织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下发《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联系服务专家有关工作的通知>》(绥办发[2018]43号),32名县级干部结对了34名省内外专家。32名县级干部通过走访、视频访谈等方式,对34名专家“解需求,问建设”,专家普遍反映良好。扎实开展人才工作服务工作,未接到举报投诉。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分,自评得分5分)。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任务完成。今年来,绥宁县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到“四个纳入”,绥宁县委常委会4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全县300余名领导、干部参训。对全县17个乡镇、31个重点单位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并报县委和市委宣传部。对8个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等8个单位进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巡察。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投入100万元,对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进行升级改造,对全县自媒体、新媒体平台进行登记清理并召开座谈会,组织开展互联网专项清理工作。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保持向上向好的良好态势。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任务完成。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每月一专题,每月学习同一个专题”要求,严格规范“六个环节”,今年已组织学习10次。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2018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确定的七个专题和“六个环节”要求认真组织学习。7月份,对全县中心组学习进行督查。落实了中心组旁听工作,对县住建局等单位中心组学习进行了旁听指导。对县农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ƒ文明创建工作情况:任务完成。按照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工作引领风尚。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奖惩激励措施,抓好文明单位的常态化管理,扩大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和影响力,今年培育省市级文明单位共18个。深化村镇文明创建,抓实“两个50%”目标,定期督导落实,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红白喜庆新办简办机制。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加强少年宫建设,召开全县少年宫建设推进会,全县少年宫增至18所,实现乡镇全覆盖。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自荐、推荐和评议讨论,层层选树一批文明家庭典型。全县有志愿者48079人,团队数558个,指标排名全市前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95余次(网上发布),占全市活动比25.4%。召开乡风文明建设动员会议,出台《绥宁县“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2次督查。组织脱贫先锋、扶贫济困模范、孝老爱亲示范户和新乡贤评选表彰,长铺子乡、长铺镇、关峡乡、东山乡、黄土圹镇等8个乡镇开展了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绥宁县级将评选脱贫先锋20名、扶贫济困模范17名、孝老爱亲示范户20名、新乡贤17名进行表彰,树立一大批群众身边可学可比的道德典型。完成了目标任务。

3、全面从严治党(6分,自评得分5.65分)。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十条措施精神,党风政风线索办理不力,“四风”陋习突出,“互联网+监督”、专项整治不重视不落实等:2018年1-12月,绥宁县被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1起,邵阳市管干部立案2人,均给予政务警告处分,但未被通报批评;被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存在其他违纪事实的1起,邵阳市管干部立案1人,被开除党籍,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扣0.2分。没有违反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十条措施精神,“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被市以上(含市级,下同)纪委查处并通报批评的情况发生,也没有发生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四风”陋习案件,被市以上纪委直接查处的情况。没有发生对上级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办理不力情况。2018年,绥宁县纪委监委收到省委巡视和市纪委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反上班纪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问题线索98起,现已全部查结,共处理141人。没有出现“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管理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被上级纪委约谈的情况。今年来,绥宁县17个乡镇的“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基本完善,19台终端查询设备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完成后台比对碰撞802起 ,发现问题37起,组织处理35人。没有出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被上级纪委约谈的情况。②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根据市委关于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文件精神,绥宁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中央第八巡视组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同时召开了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1次党政联席会议、4次专题调度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1次县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出台了《中共绥宁县委关于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组织了两轮专项督查。截至目前,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的13条意见,已整改到位11条,还有2条意见正在整改中;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39条意见,已整改到位31条,还有8条意见正在整改中,邵阳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瓦屋塘镇反馈的45条意见,已整改到位40条,还有5条意见正在整改中。未发生因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不利情况,除长期整改任务外,都按期完成了巡视、巡察整改任务。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属单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中市管干部2人被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均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与①项指标同人),扣0.15分。2018年以来,绥宁县纪委监委围绕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截至12月16日,共立案调查审查218件,结案183件,党政纪处分176人,免予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4、统一战线(5分,自评得分5分)。 ①组织了政协委员视察扶贫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扶贫产业发展现状,助推产业扶贫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该县今年脱贫摘帽建言献策。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分别进驻县安监环保局和县移民局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目前,绥宁县人大政协、“一府两院”党外副职均配备到位;机关配备了39名科级及以上党外领导干部,绥宁县财政局配备1名党外正职;全县17个乡镇配备了19名党外领导干部。县委主要领导根据市里会议主要精神,指示县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做好所缺一名党外正职配备的前期准备工作,绥宁县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就人选配备商定了差额人选,与本轮机构改革同步进行,待绥宁县机构改革方案市里批复后可将所缺一名党外正职配备到位。②今年以来,境域内没有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民生突发性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或群体性事件。ƒ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服务企业,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贵太太二期、资龙聚公司辣椒素加工、神农金康生态园、浙江博艺迪光学科技加工生产线等项目建成投产,推动新湘茂公司预制菜和脱水蔬菜加工生产线的扩建和升级改造。完成了目标任务。

5、党管武装和军民融合(3分,自评得分3分)。党管武装方面,绥宁县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没有发生责任退兵或廉洁征兵问题。绥宁县今年共有49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今年转业士官进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按综合成绩排名,在安置方案中自选工作岗位。现49名转业士官都已安置到各单位。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和绥宁县最低生活水平标准(420元/月),按3个月待安置期计算,共为49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61740元。资金以经审批到位,发放方式为现金发放。完成了目标任务。

(四)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14分,自评预计得分14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分,自评得分5分)。2018年,绥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没有被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扣分情形,也没有被中央、省委政法委和省综治委(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加倍扣分情形,被评为 “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今年以来,绥宁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没有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2018年打击毒品犯罪人案比为1.42:1。起诉任务全年33人,1到12月份已完成38人。3、全县现有病残吸毒人员5人,收治5人,收治率100%。未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的案件。完成了目标任务。

2、信访维稳(4分,自评得分4分)。①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2018年1月至12月,绥宁县信访局及时处理信访矛盾问题,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收到中央巡视组交办件共9批20件,已全部办结。收到省委巡视组交办件共12批27件,已全部办结。国家信访局“四大攻坚”网上督办件2件,省市联席办交办件31件,均已全部程序性办结。截至12月,实现了连续16个月没有进京赴省非访登记记录。开展了“三无创建、信访法治年建设、四大攻坚、专项整治、以村为主”等重点工作,有望争创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完成既定目标。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欠薪情况进行大排查,排查乡镇17个,共计项目174个。全县2018年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0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585.83万元,涉及农民工359人,没有行政处罚案件,完成了目标任务。

3、安全生产(5分,自评得分5分)。①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期数同比下降50%,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对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全市安全生产考核结果折算计分,无其它扣分及一票否决情况)。②开展农村交通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狠抓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校车违法,截止到12月6日,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0起,统计事故0起,非统计事故11起,死亡1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54 %。ƒ今年,绥宁县经历了“5·1”、“5.6”和“6.20”三次强降雨,三次强降雨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发生水库溃决,没有发生资水干流或蓄洪垸堤防溃决,其它堤垸、堤防没有发生溃决。迄今为止无干流决堤事件发生,无人员伤亡。 全县未发生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对重大及以上事故,没有迟报、误报、漏报、瞒报信息的情况。完成了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绩效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效率低。今年是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正式启动使用的第一年,很多单位不适应这种新的变化,对在平台上上报数据或接收工作任务不熟悉,不能完全依托平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绥宁县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Copyright © www.shaoshang.cn,All Rights Reserved. 邵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