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底开始,绥宁县住建局深入全县17个乡镇(社区),开展第四季度新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共组织16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成立4个检查组分赴17个乡(镇),对新建农村住房按照随机抽查不少于新建房屋总量的20%、集中抽查不少于2次的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检查。
检查组对各乡镇(社区)人民政府落实日常巡查、“六到场”制度(即选址踏勘到场、定点放线到场、基坑基槽验收到场、工程重要节点到场、主体结构完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等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检查中,集中抽查新建农村住房60余栋,重点抽查建筑材料是否合格、是否按图施工、是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均下发了《绥宁县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及时交由当地政府督促整改。
12月底,绥宁县住建局将继续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予以指导和复查,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筑牢住房安全“堡垒”。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