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深刻吸取长沙市“4.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30日,绥宁县住建局紧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对县城内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5月1日,绥宁县住建局取消休假,全体干部职工迅速返岗,开展城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制定了《绥宁县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由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消防、公安、应急、城管、长铺镇、长铺子乡等相关单位,分成10个专项检查整治小组,立即对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取“回头看”,重点排查城镇用作经营、改变结构和使用功能以及改建扩建甚至加层的自建房。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房屋登记在册,建立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指导群众立即搬离,明确既有房屋主体责任,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其他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治,形成常态化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5月2日,绥宁县住建局对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局长杨进科同志提出,要全面摸底排查,加强质量安全鉴定,对城镇及农村的各类自建房和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治,压实房屋产权所有者和使用人及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意识,为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控违拆违提供良好工作氛围。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