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16日,绥宁县司法局组织志愿者在金屋塘镇双飞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们几人一组,有的负责挖坑,有的负责培土,有的负责扶正苗木,有的负责浇水,分工协作,井然有序,个个热情洋溢、干劲十足。经过大家的努力,两百多株树苗有序的屹立在村道两侧,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色。司法局志愿者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三个绥宁”建设增添新绿。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