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廉洁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征求服务对象对创建单位服务、作风和创建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廉洁单位”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全面提升单位创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绥宁县“廉洁单位”创建民意调查工作方案》和县纪委工作要求,绥宁县统计局周密安排,成立了民意调查领导小组,将全体干部分成四个调查组,从4月23日至4月27日,通过入户走访、会议交流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倾心听取调查对象意见,按时完成了本次“廉洁单位”创建民意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50个单位,其中机关11个,每个单位按照2:8的比例抽选机关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含两代表一委员)共30名进行问卷调查;乡镇4个,每个乡镇按照1:1:8的比例抽选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所辖乡域范围内群众共30名进行问卷调查;村(社区)25个,各村(社区)按照1:1:8的比例抽选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共30名进行问卷调查;学校6所,每所学校按照1:1:8的比例抽选学校所在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和家长共30名进行问卷调查;医院4所,每所医院按照1:1:8的比例抽选医生、慢性病患者和群众共30名进行问卷调查。各调查组通过召开单位民意调查会议,集中发放调查问卷并结合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干扰调查工作、诱导调查对象和篡改、编造或泄露调查结果等现象。
二、民意调查情况
1、总体得分较高。所有单位得分都在95分以上。其中,机关组中,绥宁县委办、组织部、融媒体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得分均为100分;乡镇组中,唐家坊、乐安、红岩得分均为100分;村(社区)组中,黄土矿镇源头村、鹅公岭乡金坑村、水口乡茅坪村得分均为100分;学校组中,朝仪学校、民族小学得分均为100分;医院组中,水口乡卫生院得分为100分。
2、整体趋势良好。从各组单位数据来看,各单位“廉洁单位”创建工作整体趋势良好。其中,机关组分数的中位数为99.8,众数为100;乡镇组分数的中位数为100,众数为100;村(社区)组分数的中位数为99.2,众数为99.8;学校组分数的中位数为99.7,众数为100;医院组分数的中位数为99.6。
3、创建水平存在差异。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各组单位高度重视“廉洁单位”创建工作,基本上没有出现第三类答案,创建水平普遍较高,但也存在差异。其中,机关组平均水平最高,平均分为99.81分,最高分与最低分仅相差0.7分;乡镇组次之,平均分99.75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1分;医院组平均分99.5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1.2分,学校组平均分98.93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4.4分;村(社区)组平均分98.76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4.73分。
三、调查建议
根据民意调查结果,建议各部门在下一步“廉洁单位”创建中,进一步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高度重视。单位领导班子要深刻认识到“廉洁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进一步规范管理。各单位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首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
3、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部门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进一步加强宣传。持续抓好“廉洁单位”创建宣传工作,紧扣廉政主题,以典型引路,丰富宣传形式,不断增强干部和群众参与廉洁单位创建工作的主动性。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