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宣传。3月底开始,在县城区开展地毯式、无死角的宣传活动,每天安排一台流动禁炮宣传车巡回播放清明禁炮通告,在重点区域设置禁炮宣传标识,宣传效果明显。
勤值守。清明节前后集中开展禁炮值班值守,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每天早上7点开始,在祭扫活动较集中的重点区域进行固定值守和流动执勤,及时对携带烟花爆竹上山祭扫的人员进行宣传、劝阻。
严执法。对携带烟花爆竹祭扫行为实行分类处理,经劝阻主动放弃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烟花爆竹予以暂扣,免于处罚;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予以从严处罚。目前为止,共劝阻65起,当场处罚1起。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