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安排部署,从2021年8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残疾军人证。新证主要采用10余种纸张和印刷等防伪技术,提高了证件质量,可有效防止证件造假,能够更好保障残疾军人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
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是相关残疾人员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免费乘坐县内公共汽车;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绥宁县共有200多名伤残军人、伤残警察、伤残国家公务员需要换领新证,为保证换证工作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赴省、赴市开展换证工作,并于今天完成全部证件打印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服务至上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个通知到位,努力做到让服务对象最多只跑一次,对行动不便的伤残人员登门服务,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家的温暖。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