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会上,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得了“2020年度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深化优秀警队建设优秀单位”、“2020年度全市公安交警‘平安一号’行动先进单位”两项集体荣誉;同时,该队交管中队指导员刘范清、一中队辅警周元平获得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春运交通安保工作成绩突出民、辅警。
2020年,该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全体交通民警、辅警圆满完成了境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任务。尤其是今年以来,大队以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为总抓手,筑牢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较比上年同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为下降25%、10.7%、9.8%、15.5%,辖区内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已连续八年未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绥宁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