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县城一家餐饮店签订《餐饮经营单位不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菜品公开承诺书》,进一步推进绥宁县长江十年禁渔“三承诺一倡议”活动。
为真正将长江“十年禁渔”落到实处,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围绕销售、餐饮环节,统筹线上线下市场,开展“三承诺一倡议”活动。该局组织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鱼类水产品销售者、餐饮经营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签订公开承诺书,通过市场公示栏、墙面、店堂、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参与监督,并督促各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索证索票管理,杜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流入餐饮经营环节,不为销售长江野生鱼及其制品、非法捕捞渔具等经营活动提供平台服务。同时向消费者发放《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倡导广大消费者不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鱼,争当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宣传员”“监督员”,真正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目标。
截止目前,该局共发放倡议书460余份,与鱼类水产品销售者、餐饮经营单位等经营者签订各类承诺书600余份,在各乡镇、市场张贴宣传资料30余张。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