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绥宁县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会在县林业局6楼会议室召开,标志着全县森林公安正式转隶入列。副县长、公安局长周红书出席会议并讲话,绥宁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卿笃林,绥宁县委编办主任袁文彬,绥宁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嗣平,林业局副书记、副局长沈明玉主席台就座,绥宁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及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负责人,绥宁县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卿笃林主持。
会上,绥宁县委编办主任袁文彬宣读了《中共绥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绥宁县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根据公安大警种改制改革规定,森林公安转隶,由县公安局统一领导管理。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贺恩权作表态发言,表示全体森林公安民警将以此次转隶入列为新的起点,发扬优良传统,主动融入公安大家庭,以昂扬的斗志、高度的担当、更大的干劲,继续守护好“神奇绿洲”,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全县公安事业再立新功。林业局副书记、副局长沈明玉就全力配合完成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发言,表示县林业局党委将坚决服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局,全力支持绥宁县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未来将一如既往保持与森林公安的紧密联系和密切配合,继续在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为保卫绥宁县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再创辉煌。副县长、公安局长周红书对县森林公安转隶入列表示祝贺和热烈的欢迎,他指出:长期以来,绥宁县森林公安以创“平安林区”为目标,在森林防火、火案侦破、隐患排查、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全县森林公安民警讲政治、守纪律、勤奉献,严格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就做好管理体制调整后的森林公安工作,周红书同志强调:一是要坚决拥护改革决策部署。各警种、各部门和森林公安民警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和服从改革大局,积极推动森林公安与全县公安工作有机融合、深度融合,确保森林公安机关各项职责任务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实现新的更大跨越。二是要扎实做好各项后续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绥宁县公安局和县林业局,要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衔接,统筹协调好森林公安转隶后有关党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员转隶、职级套转、职级晋升、工资待遇、国有资产、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确保尽快完成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转隶期间要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三是要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责任,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同时要全面学习公安各项业务技能,每一位森林公安民警都要成为办案能手,破案尖兵,全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队伍。
绥宁县森林公安队伍组建已有37年,1983年4月成立绥宁县公安局林业保卫股,1986年7月组建成立副科级县林业局林业公安分局,2009年升格为正科级绥宁县森林公安局。37年来,绥宁县森林公安队伍始终恪尽职守,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000多起、涉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1100多起、涉林治安案件近300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1.5亿元,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荣誉,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11次,从2005年至今连续十五年被省森林公安局评为执法质量考评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获评全市森林防火先进县,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曾石红等45人次被中央、省、市表彰奖励。今年年初疫情防控期间,绥宁县森林公安对全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非法交易场所及食用场所多次全面检查、查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今年来,森林公安全体民警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大力开展长江流域禁捕10年专项行动,共计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3起,刑事立案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移送起诉23案25人,为绥宁县“昆仑2020”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会议最后,还通报了绩效评估、平安一号行动最新排名情况,逐项分析了原因。周红书同志就两项工作进行了强调,特别是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广工作进展情况不太理想,要把刚入列的森林民警纳入进来,分配任务,其他不达标项目,要时间倒排,穷尽一切办法在12月15日前基本达标。周红书同志还就年底维稳安保、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进行了强调。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