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12月3日,绥宁县安委办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农业水利、文化体育旅游、工程机械。由相关部门牵头,结合所管辖的行业、企业,分成8个排查组,对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通知强调,各排查组要制定周密的排查方案,设计专门的表卡册,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制定符合规范、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落实专门人员监督整改过程,严把整改验收关。下一步,将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对8个排查组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