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开始,绥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登记阶段质量验收工作。
这次验收工作由县普查办组织各乡级质量验收组进行交叉验收,由乡级质量验收组对所负责的其他乡镇的普查小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内容为抽中小区50%的自主填报户、30%普查员采集户的主要指标登记情况。按照平台随机抽取的户逐一入户进行问询。对验收不通过的整改及重新验收工作和质量验收有关表格的上传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11月21日前各乡级验收组对所负责乡镇登记阶段质量验收结果和验收报告上报县人普办。
据了解,全国人口普查每十年举行一次,今年是第七次,于11月1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现场登记。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