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减少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绥宁县城管执法局决定从11月21日起在县城区部分区域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收集。此次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收集的区域为中心街、中心北路、东正路、沿河东路、沿河中路、沿河西路、滨江路、长征路、绿洲大道、川石开发区。垃圾投放时间为每天早晨5:20-7:50、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6:30、晚上19:00-21:30,各路段垃圾收集具体时间以垃圾收集车上的扩音器通知为准。
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后,城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集贸市场、餐饮业、超市、商户、住户及各类经营场所要自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对各自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袋装密封后,在规定时间段定点进行投放。沿街将取消原来设置的大型生活垃圾桶,沿街设置的果皮箱仅限于行人投放果皮纸屑,严禁单位和个人将生活、餐厨、建筑垃圾投入果皮箱内或堆放在果皮箱周围。
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有利于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定时投放、集中收集、定点清运”的长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工作生活环境质量。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