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部署要求,绥宁县司法局提高思想认识,激发内在动力,做到“三抓”“三到位”,确保岗位练兵活动不变形、不走样,持续有效开展。
一、抓谋划,部署安排到位
县司法局充分认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性,在练兵活动中先谋划、早部署。3月下旬,成立了开展“强化岗位练兵创学习型单位”工作的领导小组,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了《开展“强化岗位练兵创学习型单位”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分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抓落实,活动开展到位
一是科学分工,确保练兵活动持续开展。按照“主要领导要带头授课,带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讲课”的原则,制定了《绥宁县司法局“强化岗位练兵创新学习型单位”活动安排表》,每旬安排一次由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讲课的学政策、学业务、学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岗位练兵活动;二是精心组织,确保练兵活动有序进行。每次活动开展前都制订了学习方案和活动提示,主讲人精心准备学习课件,严格依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六个程序(阅读专题指定学习书目和拟定发言提纲、做好专题学习提示和辅导、精心组织好1-2名同志做中心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专题学习小结、撰写学习综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三接受监督,确保练兵活动不走样。严格按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多次邀请派驻纪检组的同志参与或主讲,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
三、抓实效,活动总结到位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都对本次岗位练兵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结合学习主题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从3月下旬开始,截止6月底,该局已开展岗位练兵活动10次,撰写学习综述10篇,向各级媒体发表5篇,并每月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