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晚9点,绥宁县红岩镇孤儿陈某某打电话给县民政局儿童福利工作负责人,说自己2019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资金10000元和2019年1-10月份基本生活费提标补发资金1500元及2019年11月份、12月份基本生活费各950元均已到账,合计13400元。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儿童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绥宁县历来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关注儿童福利事业。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从2010年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孤儿保障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2019年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的通知》组织实施孤儿助学工程,对全县孤儿进行摸底,将符合政策的1名孤儿陈某某上报市局,并通知、协助该孤儿完成了申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审批和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资金发放,做到了受助对象精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019年11月下旬县民政局《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9年1月起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县民政局及时与县财政部门衔接,落实了孤儿基本生活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并于12月中旬将2019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补助资金和11月份、12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及孤儿助学金发放到位。作为绥宁县目前唯一一名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陈某某的学习生活特别是助学金的发放成为县民政局关注的焦点,并及时落实到位。(绥宁县民政局李斌 周芳18073928883)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