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绥宁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县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为春节市场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自元月份来,为维护春节期间市场有序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用的安心,绥宁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医院药店、液化气站等为重点监管场所,针对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食用油、预包装食品、肉制品、糖果、蔬菜水果、烟花爆竹、电梯、电取暖器等,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烟草、商标广告、电取暖器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止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滥用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逐一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促进全县节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截止目前,该局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1家,排查安全隐患25条,责令整改企业18家;检查电取暖器经营户56户。发现不合格电器产品4类,现场督促整改隐患7处;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32家,下达责令改正16余份;检查保健品经营单位46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对存在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的4家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检查户外广告牌及店面广告300余块;检查加油站5家、烟花炮竹批发企业2家;检查食品经营户11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21家、食品生产小作坊1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并已督促整改到位。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