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宁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在依法管控一名在中心街占道摆摊的女摊贩戴某时遭遇其暴力抗法,执法队员们保持冷静,严格执法,有效处置。事后摊贩戴某受到治安拘留5天处罚。
10月12日上午九点,在县城中心街十字路口汇丰百货前岗亭处,绥宁县城管执法大队发现该名女摊贩用板车载有香蕉等水果兜售,队员巡查发现后首先用喊话器对其进行口头劝导,要求其离开,停止占道经营,但该女摊贩置若罔闻,并对下车劝导的队员恶言谩骂,在城管执法队员多次劝导和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扣押其物品,女摊贩情绪愈加激动,突然出手对三名城管执法队员进行人身攻击,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执法大队队员在被戴某谩骂侮辱,扯烂制服,脚踢口咬的情况下,对当事人暴力抗法行为始终保持冷静、克制,未造成不良反响。目前,该涉事女摊贩戴某被县城关派出所予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今年以来,我们共遭遇了5起暴力抗法事件。面对情绪失控的暴力抗法者,执法队员们始终坚持文明执法的底线,牢记自身责任和使命,避免了矛盾的升级恶化。”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同时强调,为了有效防止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的行为,大队按照“干活一起去、处理两条线”的原则,全面推行“城管+单位+公安”联勤联动管理工作模式;执法行动中,凡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由执法队员依法处置;凡涉及社会治安的,由公安民警现场处置。该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果,维护了法治权威。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