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们是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你们这栋住宅的电梯经过核实,没有按照规定申报检验,已经属于特大安全隐患了,现在按照规定对电梯进行封停。”检查组负责人在对自建房户主进行沟通后,对该栋楼房的电梯进行封停。
在检查中发现2台自建房住宅共用电梯未经检定合格仍在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4条规定,对该2台电梯当场予以封停。
检查组组长表示,下一步将会开展针对电梯的“乘梯安全知识进社区”主题宣讲活动,事关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大家都能重视乘梯安全,同时欢迎大家共同监督,并对不符合规定的特种设备进行举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