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亮明出席并讲话,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艳、罗青松、卿笃林、杨昌盛等参加会议,副县长彭遵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审议发言。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绥宁县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环境质量整体提升。接下来的一年,要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力度,加快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等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销号。要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精准打好“净土保卫战”。要切实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执法事项清单和处罚。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功。要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好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的宣传活动、相关法律条例的宣传,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石亮明强调,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要加快建立起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一体化管理机制,保障社会用水。二要加快推动垃圾填埋场的体制改造工程,做好全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三要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雨污分流改造,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促进生态补水与生态修复。四要举全县之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按照标准、对标对表,组织好专门班子,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功。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